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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3月和11月,博罗中学两次向广东省教育厅提出创办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请示,并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教育局的支持下,开展了一系列实实在在的创办活动。 2002年9月,县委主要领导到博罗中学现场办公,指示博罗中学要抓紧时间,选好新校址,按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标准建设新校区。11月7日,县政府作出《关于同意出让土地创建国家级示范高中减免有关费用的批复》,将位于罗阳镇下头塘村博惠沿江公路南侧地段的面积255亩的土地划拨给博中,用于创建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解决了新校区的用地问题。
2002年11月25日,县政府制订出《博罗中学创建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实施方案》,提出了创建工作的具体设想。12月25日,县政府成立创办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当时任常务副县长的黄树正同志任组长,叶月华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负责协调解决博罗中学新校区建设的有关问题。 2003年2月,县教育局向县发展计划局提出(博罗中学新校区)建设立项申请和可行报告。3月13日,县发展计划局转发市发展计划局《关于博罗中学创建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项目的批复》同意博罗中学创建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项目上马。 2003年3月,县十三届人大召开,同意当年下半年做好博中新校区的土地平整和规划工作。随后,县长办公会议将创办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定为2003年政府工作的十五件实事之一。
2003年7月7日,县委、县政府调整县创办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黄树正县长任组长,陈永欢常委任常务副组长。新的领导小组成立以来,主要办了三件事:一是请广东省环保局的专家勘测新校区,确定该处适宜建校;二是协调县规划局、国土局,确定了新校区的“四至”界线;三是请县规划局绘制出新校区平面设计图。 2003年9月,县委、县政府召开县城二十项工程项目奠基(签约)仪式,博罗中学新校区被确定为二十项工程项目之一,计划于2005年建成。 2003年11月,县创办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筹建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县电视台向全县人民征求对博罗中学新校区平面设计效果图的意见。 2003年12月,县教育局向县政府提出申请《关于博罗中学贷款新增的教育资源实行新机制的请示》。至此,创建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准备工作基本完成。
2003年12月15日县委书记邓庆忠主持召开了县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会议决定1、博中新校区选址在罗阳镇九村居委会下头塘组博惠沿江路西南面。项目用地总面积为255亩,项目总建筑面积为63500平方米,学校建成可容纳3000学生。2、建设项目预计投入建设资金1亿人民币。工程用两年时间完成,2005年9月1日正式启用。3、博中新校区的建设投资模式,按照“公办民助、招商引资、统建统还、产权不变”的原则进行。 2004年4月6日,博罗县人民政府对教育局《关于博罗中学创建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有关问题的请示》作出批复:同意博罗中学与惠州市银泰达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投资建设博罗中学新校区协议书》。 2004年4月19日,博罗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关于博罗中学新校区建设有关问题的决议》:同意采取民建公办的方式兴建博罗中学新校区;同意还款方式由博罗中学支付,由县财政作担保。 2005年9月1日,博罗中学新校区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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